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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薄争先”工作综述: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司法救助新模式

时间:2023-12-13

来源:本站

作者:木兰发稿

编辑:李婉莹

录入:木兰发稿

审核:李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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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新形势下群众的新期盼,木兰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机制,创新推行“四个多元化”。该机制运行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人,发放救助金5.2万元。该项工作被“人民法治网”及哈尔滨市政法委公众号报道。

 

 

救助主体多元化

 

 

一方面,木兰县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县教育、民政、司法、团委、妇联、残联等协同单位的组织交流沟通,会签《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构建多元化救助平台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携手联动的救助合力,共开展教育帮扶1人次,帮助1人重返校园;与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防止因案返贫致贫,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共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另一方面,该院和县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准确查明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减短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向政法党委及时申请,缩短救助金拨付时长,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功能,有效纾解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救助对象多元化

 

 

木兰县检察院立足职能,通过接待来信来访、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主动宣传国家司法救助等有关法律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在办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中,在了解到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检察长主动开展“带案下访”,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宣讲国家司法救助内容,对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及时审查,依法办理,成功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

 

同时,该院强化内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使司法救助对象从单一的救助刑事被害人、民事申诉人扩展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共开展控辍保学1人,残疾人社会保障1人,确保了“应救尽救”,拓宽了救助覆盖面。

 

 

 

 

救助方式多元化

 

 

司法救助不仅可以依靠国家财政的拨付,还可坚持司法救助与社会资助相结合。该院运用多元化救助机制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鼓励有条件的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助,将单一的发放救助金扩充为经济救助、民政补助和教育帮扶,广泛呼吁、动员爱心企业、个人和社会慈善组织定向捐助,扩大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长效化。对于因受犯罪侵害受到心理重创的被救助人,该院还邀请专业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2人次,帮助其恢复心理健康,引导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救助结果实质化

 

 

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被救助者的生活现状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协调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等进行帮扶,做到“案件虽结、关怀不止”,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并及时与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评查,确保专项基金专款专用,透明公开。

木兰县检察院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机制,有效破解了司法救助救助主体单一、救助对象有限,救助方式有限及救助效果不理想等难题,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以有力的检察举措,践行了“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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