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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也要搭上安全生产“快车道”!检察建议助力消除充换电柜“安全焦虑”

时间:2024-08-19

来源:道外区院

作者:道外区院

编辑:李婉莹

录入:李婉莹

审核:李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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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换电柜安全也方便了,一天租金合下来刚10块钱,非常划算”,8月13日,道外区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时,一位快递小哥向检察官说道。
 
近年来,共享充换电柜(站)作为新兴行业,对满足电动车主换电需求,促进外卖、快递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道外区检察院在前期走访中了解到,作为新兴事物、新兴产业,一些企业盲目扩张设置充换电柜,忽视其本身安装的规范性,给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隐患。更有一些个体经营者,使用设备简陋、缺乏安全保障的充换电柜,引发市民“安全焦虑”。
 

整改前

整改后

 

探查原因

充换电柜监管存在“盲区”

掌握线索后,该院积极开展初步调查,确认居民小区充换电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因该线索涉及新业态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遂决定成立由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
 
“检护民生”重在“护”。“充换电柜消除骑手‘里程焦虑’却带来居民‘安全焦虑’,要平衡好二者关系,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为高质效办好案件,办案组学习最高检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主动向成都市检察机关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且反复研究2023年7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发现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从选址安装到使用管理,均缺乏有效监管。

 

借助外脑

精准认定公益违法事实

该院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合哈尔滨市道外区供电局电力工程师共同对辖区6处电动自行车共享充换电柜(站)进行勘验检查并出具专业意见,确定相关换电场所、设备存在充换电柜位于室内且与人员生产、生活区域未做分隔,电池之间无防火材料间隔,充换电柜安装在坡面,电线裸露未包裹防火材料,充换电柜间距过近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国家标准》问题,存在巨大安全生产隐患。且上述设施、场所位于居民小区内和临街商铺,一旦充电中的锂电池因热失控引发自燃,其释放的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可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

最大限度守住安全底线

2024年6月,经磋商以及梳理“三定方案”,厘清相关部门各自职责,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抄送消防救援部门,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安委会。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书中列明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共享充换电柜(站)全部进行了整改,并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确认相关充换电设施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取缔全区11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集中充换电场所,对63处居民楼内集中充电设施断电搬离,对2680处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的隐患进行了治理,组织10余家快递、外卖企业进行培训。
下一步,道外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院部署开展的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凝聚多方保护力量,推动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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