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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东兴镇检察室

时间:2020-12-20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木兰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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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负责受理东兴镇内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

   负责人:戴国明
 
   联系电话:0451-570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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