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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时间:2018-05-23

来源:原创

作者:李木梓

编辑: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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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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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以服务检察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为我院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有效的警务保障。
一、积极服务检察办案,全力保障办案安全
        主动服务自侦办案。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不断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司法警察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刑检办案。建立和健全司法警察服务刑检办案工作制度,完善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的工作措施,努力为刑检办案提供警力保障。
狠抓办案安全保障。我院深入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司法警察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增强司法警察安全防范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健全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预案、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安全防范新举措,提高办案安全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警务巡查制度,对司法警察规范履职行为、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秩序。
二、强化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我院抓好授予、晋升警衔培训,严格按照省院规定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组织训练,做到应训必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办理授予、晋升警衔手续;抓好新任司法警察培训,对新进人员加强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使其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及警务技能,以适应司法警察履职工作需要;抓好业务骨干培训,组织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各类技能骨干培训,努力提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专业尖子。
        大力加强岗位练兵。我院按照《2017年全省司法警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有案办案,无案练兵。岗位练兵要以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本技能、体能等基础训练科目为主要内容的同时,加强警务勤务运用科目和处突演练等科目的训练。坚持因地制宜,严密组织,科学施训,不断提高岗位练兵实效。
、抓好办案装备设施建设,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规范办案工作区建设。我院已建成办案工作区尚不规范、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及时整改、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维护以及安全检查、检医联动、检警配合等。总结推广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经验,不断推进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
        加强警用装备的配备、管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按照保障必需、逐步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配齐、配全警用装备,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更新、换代。建立健全警用装备管理、使用、检查、维护工作制度,提升警用装备保障能力。
科学定位,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理论调研。紧紧围绕检察体制改革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特点、基本规律、基本要求,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积极探索法警融入检察业务工作的途径和方式,试行法警协助检察官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勘验检查、抓捕辨认、保障听审等各类实体性、程序性检察办案活动,精准履职,以遵循司法规律和法律精神方式促进履职发展。
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我院结合本单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服务检察办案工作、保障办案安全以及规范司法行为等实际,对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或做法,及时加以推广,不断推进司法警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检察长李悦同志通知强调,司法警务工作必须坚持以服务检察办案工作为中心,确保办案安全。坚持服务自侦办案和刑检部门办案,以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为抓手,确保办案安全。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员额制”对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积极探索转变履职模式。同时细化办案预案,探索具有风险评估作用的预案机制,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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