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施“人才兴检”战略
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规划
时间:2020-07-20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木梓
录入:黑龙江省木兰县人
审核: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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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全市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源头渠道单一、优秀年轻干警储备不足等问题,改进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机制,实现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管理,推动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人才兴检”战略实施,6月30日,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规划》。
◆ 明确培养目标。以“提高素质、保证数量、优化结构”作为培养重点,利用三年时间培养1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实现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接续。力争在3年内实现区院班子成员45岁以下、县(市)院班子成员40岁以下的占比达20%,市院机关中层正副职40岁以下占比达15%的目标,逐步健全和完善年轻干部德才素质持续提高的组织培养机制、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管理监督机制。
◆ 确定选拔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质量并重、以质为本,培用并举、以用为重”三条选拔培养原则,突出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务实廉洁、作风过硬等基本标准。通过实施“持续招录一批、择优引进一批、公开选调一批”工程,按照处级一般不超过42周岁,科级一般不超过38周岁,作为战略培养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不同类别,建立全市检察系统年轻干部信息管理数据库,打造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的“蓄水池”。
◆ 完善培养举措。着眼补短板、强弱项,切实优化成长路径。采取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措施,进行分层次、分类别、递进式的培养锻炼。突出政治历炼“育苗”,强化实践锻炼“墩苗”,坚持动态调整“筛苗”。根据年轻干部发展潜力和工作需要,注重抓好学习培训、实行多岗历练、坚持重大任务锤炼、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等举措,建立完善定期分析、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年轻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 实施常态选拔。坚持选、育、管、用四管齐下,把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按照备用结合、适时使用的原则,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机制,防止急用现找,做到长流水、不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