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院建立刑事诉讼监督“背书”制度
时间:2020-12-18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木梓
审核:肖佳
年初以来,哈尔滨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积极探索诉讼监督新方式,探索建立刑事诉讼监督“背书”制度,督促检察官履职尽责,初步实现由被动调整到主动作为,由个案监督到类案引导的转变。
将诉讼监督质效提升的着力点放在探索背书制度上
要求员额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依法对刑事立案、刑事撤案、漏捕、漏诉、刑事判决和裁定、侦查和审判违法行为实行法律监督,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同时,依托《刑事诉讼监督背书表》实行每案必填、一案一表,如有诉讼监督事项,则在相应表格中说明违法事实及监督情况,真正实现全流程监督。
将诉讼监督信息抓取的着力点放在制度与平台一体推进上
今年以来,高检院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链接的“侦查监督平台”上线后,市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发现该平台填录的监督事项无论取证瑕疵还是文书不规范,无论是口头提出监督违法还是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都是针对个案提出。工作中,该部门将诉讼监督背书制度与该平台应用有机结合,通过平台信息提取分析整合,将个案监督进一步梳理为类案监督。
将诉讼监督问题梳理的着力点放在类案引导上
该部门依据办案人填写的《诉讼监督背书表》,结合《捕后继续侦查提纲》提出的侦查意见和方向,加之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情况,定期梳理归纳个案频发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法。对于侦查不到位导致的各种诉讼风险,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协调会等方式进行类案引导,指出侦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类案的侦查水平。今年8月,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制发了书面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对侦查中存在的类型性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引导。
将诉讼监督能力提升的着力点放在主动作为上
将诉讼监督背书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事项,督促办案人积极履职。如,办案人在办理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作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秘密信息,办案人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其所在单位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存在漏洞,向该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再如,办案人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发现,嫌疑人还有另外一起抢劫犯罪,相关证据材料及立案文书在卷宗内没有体现,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证实未找到该案的立案材料。办案人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按照现有证据进行复查,发现确有一起抢劫案件发生,并做出立案决定。
将诉讼监督成果检验的着力点放在“案-件比”数据监测上
该部门将诉讼监督背书制度与《捕后继续侦查提纲》相结合,引导侦查,积极促进办案人在捕后完善证据,有效的提高了移送审查的案件质量标准,促进“案-件比”下降,截至11月底,全市重罪(不包括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比为1:1.93,排除受疫情影响的前两个季度,其中7月至11月全市重罪案件比进一步下降至1:1.17。